我国耐火原材料新局势——进入口贸易面临挑战
发布时间:2024-05-29 13:57
   近年来,我国耐火原材料进出口贸易呈现强劲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贸易总额的增长、品种结构的变化和出口价格的提高等诸多方面。目前,我国进出口贸易已处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后过渡期”(以下简称“后过渡期”),在关税、政策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新变化,这将对我国耐火原材料的进出口贸易产生较大影响。
在“后过渡期”内出现的关税、政策的诸多新变化中,涉及制造业的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进口非关税措施全部取消。进口非关税措施指关税以外的限制措施,主要指配额、许可证及特定招标三种,不包括贸易救急措施。加入世贸组织前,我国有400多个税号实行许可证管理措施。从2005年开始,进口不再有非关税措施,也没有了配额、与数量有关的许可证及特定招标的要求。
     二是,大部分产品关税降到了终点。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我国从2001~2010年分9次来降低关税,但我国已提前履行了承诺。截至2004年底,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基本降到了终点,“后过渡期”只有钢铁和少量化工产品等涉及到降低关税问题。
    三是,贸易权、分销权放开,个人也可以从事外贸经营。因此,随着“后过渡期”贸易规则的变化,特别是配额取消和关税降低后,将有大量的进口产品涌入我国,国内市场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局面。
  “后过渡期”,我国在耐火原材料进出口贸易中拟采取以下措施:
  加速产品品种结构调整。以产品品种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高起点、快发展,进一步研发高附加值耐火产品品种,提高产品高科技含量,打造国际知名品牌,缩小与先进国家的差距,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
  提高行业生产集中度。目前,我国耐火材料生产行业的企业小、多、散问题还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如碱性耐火材料制品2004年出口量增至58万吨,但出口单位有110多家,平均每家的出口量只有0.5万吨/年左右。因此,从提高行业整体竞争能力出发,引导一批优秀企业作大做强,形成拥有著名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行业整体竞争能力。
  提高防御风险能力。从充分利用国际通行规则、保护和发展自己的角度出发,要加强对世贸组织基本规则、运行机制、贸易救济措施等知识的学习,尤其是重点出口企业要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在总结反倾销应诉经验的同时,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制度,提高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抵御风险的能力。
  适度控制资源性原料出口。2004年,全国耐火原料出口338万吨,虽然同比增长幅度不大仅为7.75%,但只是镁质耐火原料出口量减少所至,而石墨、耐火黏土等产品出口仍呈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出口量较大的耐火黏土,同比仍有8.69%的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