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行业协会目前在世界经济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法国是最早通过法律形式确认现代商会法律合法性的国家,1858年就颁布了有关商会的法律,将商会置于政府的监督和保护之下,并规定了商会的职能。之后,各个国家陆续确立了商会机制,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制度日臻完善。
发达国家行业协会发展概况
一般来说,行业协会是一种集生产指导、市场调研、行业管理、中介服务四位一体的行业性组织,分为“水平式”和“垂直式”两种。
“水平式”行业协会的典型代表国家是美国,该类行业协会主要由企业自发组织,政府不进行干预也不给予资金扶持,只要存在相同利益的企业就可以建立一个行业协会。“垂直式”行业协会主要存在于日本和德国,该类行业协会由大型企业发起成立,并发挥主导作用,中小企业广泛参与,政府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与企业协会是一种合作协调的关系。
发达国家的行业协会通常是自发建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政府一般不干预行业协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具有相同利益的企业可以自愿成立行业协会,几乎每个产品每个企业都有属于自己的行业协会。同时企业也可以同时选择加入一个或多个组织,从不同的协会获取不同的利益。例如,日本各行业的“工业会”(其实就是行业协会)都包含本行业内企业的90%以上。可见其行业协会具有很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反映本行业内大多数企业的利益和诉求,同时也反过来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行业协会的职能比较完善,对内为企业提供生产指导、市场调研、行业管理、中介服务、贸易摩擦预警等,对外则发挥着联系企业与政府以及国内外市场之间“桥梁”的作用。
它们还具有政策建议的职能,发达国家行业协会注重对本行业和国外相关行业发展状况的研究,定期发布研究权威报告,给政府提供支持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成行业利益集团对国会进行游说,直接影响政策制定。在对外贸易方面,代表本行业企业收集、提供有关国内产业损害的翔实证据,向政府提请采取临时限制措施。例如,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通过与政府沟通,征集会员企业意见,发挥整体交涉力量,影响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在美国几乎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利益集团,通过游说影响政策的制定。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的行业协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市场经济的完善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一些现存问题仍不容忽视,可以从国外行业协会的发展中获得一些启示。
加大行业协会的代表性,增强对企业的服务职能
由于现在各企业有外贸自主权,所以现在的进出口商会,即行业协会很难像过去那样把企业统一起来,控制其进出口。同时,一些老企业只认过去工业归口的行业协会,对现在的进出口商会的认可度不够,新生的企业对行业协会就更加不了解了,所以行业协会还要扩大其覆盖范围,争取到更多的企业,应该积极引导企业加入行业协会,加大行业协会的代表性。
同时还要增强对企业的服务职能,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发挥生产指导、市场调研、行业管理、中介服务、贸易摩擦预警五位一体的职能。
比如,针对部分出口企业低价竞争的事实,行业协会要定期进行市场调查,特别是要注重对主要贸易伙伴国的市场调研。通过公布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引导出口企业调整出口数量与价格,并建立重要产品的进口数量、价格监测系统,研究行业发展情况及趋势并协助企业制定出口规划防止企业短期行为,尽可能消除隐患,争取产业保护工作的主动权。
行业协会应该建立产业相关指标数据库,规范行业准入,另外国内大型垄断性国企占据了某类产品的大部分贸易交易,有条件、动力和需要建立对应的产品产业数据库。在当前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的背景下,行业协会是预警信息系统运行的组织方,在政府和企业支持下不断扩大预警系统的受益面,及时分析和提供产品、产业预警信息,并且为企业进入贸易摩擦应诉或起诉阶段时提供法律帮助。另外行业协会更加贴近地区和行业的生产环境和市场条件,可以有重点、按需要建立适合企业的数据信息资料库,并定期发布行业或产品预警报告。需要指出的是,行业协会的行政模式应当参照美国、欧盟和日本等行业协会的经验,采取企业入会制,交纳适量会费,免费得到行业数据库和预警报告的使用,或至少是电子版本的使用。这比当前行业协会报告出售动辄几千元的做法更符合行业协会的职责和作用。
要努力实现行业自治,强化行业自律,减少政府干预
行业的自律性不够主要体现在企业的定价和信用方面。在价格方面,有些企业为了获得出口利润,单方面打压价格,这样一方面导致了国外的反倾销投诉,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整个行业的利润。在信用方面,有些企业在贸易中的信用不好,过去行业协会的做法是对企业的信息掌握得比较好,一旦发生问题,即列入“黑名单”,禁止其进出口,或者在海关签章的时候进行扣押;现在行业协会不直接控制企业的进出口,在整顿行业风气、惩治“问题”企业时力度明显不够。所以,应该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
行业协会代表的是行业内企业的利益,政府要减少对行业协会的干预,让行业自己推荐合适的人选作为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等领导职务。领导人选最好是经验丰富的企业总裁和学术水平颇高的高校教授担任,这样既可以从理论层面指导企业,也能从实践经验上具体操作,有利于解决争端,还不受行政干预。
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高新技术行业协会及预警机制
国外行业协会既是自发自愿成立的,也是在有效的法律规范下运作的。各国关于行业协会的法律法规,在建立机构完善、功能齐全、秩序规范的行业协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的行业协会不可能建立在原经贸委发布的诸如《反倾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只言片语的规定上,应该尽快出台《行业协会法》,对行业协会的发起、成立、运作进行规范。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高新技术行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涉及高新技术产品的贸易摩擦也日益增多,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应该建立和鼓励以新材料、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行业协会。发挥其在高新技术贸易摩擦中的预警、协调和应诉作用,促进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